5月24日,亚盛集团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李宗国配偶田翠山,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存在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两人因此致歉。

据公告,2023年10月10日,李宗国被聘任为亚盛集团副总经理前,田翠山持有亚盛集团37600股,其2023年10月19日至2024年2月28日期间,累计买入亚盛集团股票150300股,成交金额合计为400524元;累计卖出亚盛集团股票187900股,成交金额合计为494104元,本次短线交易亏损24072元。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直系亲属在买入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亚盛集团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田翠山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亚盛集团所有,因田翠山本次短线交易亏损,不存在应上缴短线交易收益的情形。经向田翠山核实,其买卖亚盛集团股票系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进行独立判断作出的自主决定,上述短线交易亚盛集团股票系其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经向李宗国核实,其本人对上述短线交易并不知情。田翠山与李宗国对此均表示歉意,承诺将加强学习,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亚盛集团称,将进一步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作者 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