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涟漪

1月28日,*ST康美(600518.SH,下称“康美药业”)发布了该公司涉及的3项重大诉讼公告,其中,2项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渤海信托”)有关,涉及金额合计达45.76亿元。

(来源:康美药业公告)

据公告,渤海信托与康美药业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涉及金额20.20亿元。

渤海信托与康美药业于2019年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3.90亿元。2019年11月15日,康美药业以股权转让款偿还了该公司10.70亿元贷款;2020年12月7日,康美药业通过《债务转让协议》向该公司还款1.53亿元。

渤海信托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享有康美药业债权20.20亿元(其中借款本金12.37亿元,其他利息、罚息、违约金等7.83亿元)并由康美药业承担诉讼费用案件进展。

法院一审判决渤海信托享有对康美药业3.40亿元的债权,且康美药业承担170.56万元诉讼费。

康美药业公告显示,上述判决尚未生效。

据公告,渤海信托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下称“亳州康美”)、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亳州新世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25.56亿元。

渤海信托称,亳州康美、亳州新世界、康美(亳州)世纪国药有限公司(下称“康美国药”)及其相关方向该公司提供了担保措施,该公司要求相关担保人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

渤海信托请求法院判令上述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7.52亿元,利息、罚息等8.04亿元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请求对亳州康美、亳州新世界、康美国药抵押的不动产行使相关抵押权。

康美药业公告显示,上述案件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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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