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书堇
很早之前就知道KTV禁止自带酒水属于违法行为。只是不知道奶茶也同样不让带。
前一阵子,我和朋友们一起过生日到KTV唱歌,点了几杯奶茶,外卖送到门口老板却不让进来,向老板询问了几句为什么不让带,工作人员说如果让我们进来了他就会被罚钱,并说有告示显示不让带,打了12315维权,12315却告知如果店中有公示无法投诉。
对此我的心情多少有点郁闷,我很难理解,难道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贴了告示就不违反了?
与此同时,我也看到有同样经历的人反馈,打12315五次都打不通,在小程序举报KTV禁止带酒水,过了四天才有人打电话反馈,说只要有告示不准带那你就不能带,是合法的,然而实际上这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KTV“谢绝自带酒水”本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显而易见,该KTV的公告属于霸王条款,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订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关于KTV是否真的不让带饮料进去,我又去百度了——了解了一番之后发现,事实上,这种不成文规定严格来说的确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可以拨打投诉电话。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所以KTV自带酒水是合法的,不应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得自带酒水”的店堂公告开始在餐饮及娱乐行业盛行,很少有人会挑战这些店堂公告,不知不觉地,这种公告仿佛在多数老百姓心目中建立起了合理性,然而,存在真的就一定合理吗?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我想不到任何理由去相信一家连我们的法定权利都要侵害的店会给我们带来怎样优质的服务。既然我们还有其他选择,为什么要选择一家连我们法定权利都要侵害的店去消费呢?
实际上,我相信很多人还遇到过类似的状况,比如:电影即将开始,在检票口被告知不寄存外带食品就不能入场?很多人会为了观看电影不得不听从影院的安排。
的确,消费权益是需要自己去维护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应该做出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保障个人权益的同时,促使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个体,我们都应当争取享受自己的消费权益,也希望其他的人能和我一样分享自己的消费权益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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