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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次有边帽抽检不合格,迪卡侬称系标签标注错误

日前,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26年鞋服等产品(实体店)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其中涉及1批次迪卡侬有边帽不合格。

具体来看,受抽检单位为迪卡侬(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凤起分公司,抽检产品为有边帽,标称生产单位为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合格原因为纤维含量。

天眼查显示,迪卡侬(杭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凤起分公司、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均为迪卡侬关联企业。

8月1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称,迪卡侬对其表示,本次抽检产品是登山帽(8862507),不合格原因是产品标识标签标注错误,是洗标上的里料成分信息标注有误。该产品里料成分在洗标中的标示为聚酯纤维(Polyester),经核查应更正为聚乙烯纤维(Polyethylene)。

迪卡侬还提到,已在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启动相应整改动作。相关产品于8月5日收到监管通知当周停止生产,物流端对该产品进行拦截并停止发货、暂停线上销售。正确信息贴标正在制作中,预计两周内完成产品端替换并再次提报监管部门核查,待核查通过后再恢复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有多条行政处罚记录,涉及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未经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擅自出厂销售进口等情况。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5年9月,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24年8月5日起,生产并出厂销售涉案带移动电源功能的露营灯商品。涉案带移动电源功能的露营灯商品具有交直流输入/输出的可移动式电源,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目录内的产品,但该产品未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基于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71.44元并罚款3000元。

2025年7月,迪脉(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排球抽检不合格被罚。据悉,2024年9月25日,大加利(太仓)质量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其生产的排球(规格型号:5)进行抽检检验,经抽样检验,质量项目不符合GB/T22882-2008标准规定的竞赛用排球(一级)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因此,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382.72元并罚款9942.96元。

此外,迪卡侬旗下产品还存在因为其他质量缺陷问题而被监管关注或主动召回的情况。2026年6月,迪卡侬FOUGANZA品牌一款马术头盔因耳前束带可能向后滑移,影响头盔对头部的固定效果被召回;2月,迪卡侬FORCLAZ品牌MT500钛碗表面附着杂质,可能引起部分化学品迁移量超标而被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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