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粤泰股份发布公告称,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公司向其偿还融资本金4亿元及利息1.27亿元及相应罚息、违约金。此外,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还诉请判令粤泰股份下属控股公司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北京商报) 文章导航 降低质押风险 帝欧家居控股股东拟合计转让2.76%股份 我爱我家:阶段性经营调整,终止合肥、烟台、长沙加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