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对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集团”)和上海鼎晖百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晖百孚”)通过其他方式取得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处以175万元罚款。
2023年7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收到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共同提交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同日委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审查。审查期间,发现中炬高新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组董事会,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在临时股东大会后取得中炬高新控制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据查,鼎晖百孚设立的上海鼎晖隽禺投资合伙企业、嘉兴鼎晖桉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和火炬集团为一致行动人,通过改组董事会方式取得了中炬高新控制权。在中炬高新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中,火炬集团和鼎晖百孚取得了超过半数席位(8名董事席位中占5名)。
也就是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期间,中炬高新便改组了董事会,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前不得实施集中”的规定,构成了“抢跑”行为。
此次事件要追溯到2023年中炬高新的控制权问题。彼时中炬高新的实控人“宝能系”因自身债务问题陷入流动性危机,中炬高新的内部治理也因长期股东博弈而陷入内耗。
为了调整组织架构,大股东“火炬系”联合“鼎晖系”作为一致行动人,罢免了“宝能系”相关董事并完成了董事会改组,取得了中炬高新的实际控制权,也触发了此次行政处罚。
在2021年-2025年期间,由于中炬高新股权纷争不断、管理层变动频繁,导致经营战略难以持续推进。不仅原计划募集近80亿元的定增方案宣布终止,而且业绩也受到了明显冲击。
2023年-2025年,中炬高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1.39亿元、55.19亿元、42.00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16.97亿元、8.93亿元、5.37亿元。净利润呈现出明显的下滑趋势,并且连续两年未达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业绩考核目标。
6月12日,中炬高新发布公告称,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第一个、第二个考核期均未达成考核目标的情况下,第三个考核期业绩要求更高,中炬高新坦言预计无法达成。
不过6月30日晚间,中炬高新发布了业绩预增公告,预计上半年实现净利润约3.90亿元-4.30亿元,同比增加51.84%-67.41%。主要源于收入端调味品业务持续放量,供应链端优化采购管理体系、叠加规模效应推动了毛利率持续改善,以及管理端通过费用管控推动费用率稳步下行。
在中炬高新控制权之争画上句号之际,其业绩似乎也迎来了回暖,但就其所处的调味品市场而言,竞争的激烈程度正在持续升级,这份业绩增长的厚度还需要时间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