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界面新闻
海南海药11月24日公告,公司近期就与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药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请求判令海药房地产、南方同正共同向公司支付2022年度及2023年度债权转让价款3.16亿元;请求判令海药房地产、南方同正共同向公司支付债权转让价款2022年度及2023年度利息4522.67万元,逾期利息523.29万元(暂计至起诉日2023年11月21日,实计至债权转让价款清偿日);请求判令海药房地产向公司返还2022年度及2023年度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共计2亿元;请求判令海药房地产向公司支付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2022年度及2023年度利息2517.87万元,逾期利息220.62万元(暂计至起诉日2023年11月21日,实计至购房款本金及违约金清偿日);上述第1项至第4项请求金额共计5.94亿元;请求判令南方同正对第3至第4项请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刘悉承对第1至第2项请求中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第3至第4项请求中被告一债务中的5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对第1至第2项请求中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对第3至第4项请求中海药房地产债务中的50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原告对琼(2023)澄迈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75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的抵押财产拥有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公司对南方同正持有的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拥有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公司对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海药房地产100%股权拥有优先受偿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案诉讼费(含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及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