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发布产品召回信息,天津市白山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将召回248辆小岛牌TDT1820Z型号电动自行车。此次召回涉及的产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2日至2022年8月22日,召回原因是该批次车辆存在两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缺陷,可能对消费者骑行安全造成威胁。

据通告显示,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脚踏骑行能力、车速提示音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易导致骑行疲劳,可能对人体产生损伤。提示音过小或无法持续发出提示音,不能有效起到提醒作用,存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购买该批次小岛牌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天津市白山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或经销商进行退换货或维修处理。企业将免费为受影响用户提供解决方案,以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召回再次凸显电动自行车行业质量监管的重要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应认准符合国家标准的3C认证产品,并关注企业发布的召回信息,确保用车安全。